我國北方5省區(qū)擁有全國近四成耕地
目前,黑龍江、內蒙古、河南、吉林、新疆等5省區(qū)合計耕地面積接近全國耕地面積的40%。
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22日審議的國務院關于耕地保護工作情況的報告介紹,根據(jù)2023年度全國國土變更調查結果,全國耕地面積19.29億畝。黑龍江、內蒙古、河南、吉林、新疆的耕地面積均超過1億畝。
報告指出,2023年末全國耕地面積與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時相比,耕地總量增加1120.4萬畝。從布局變化看,持續(xù)多年的耕地“南減北增”開始轉為“南北雙增”,秦嶺淮河以南地區(qū)耕地凈增加210.5萬畝。通過優(yōu)化耕地布局,落實黨中央關于主產區(qū)、主銷區(qū)、產銷平衡區(qū)要飯碗一起端、責任一起扛的要求,南方省份穩(wěn)妥有序恢復一部分流失的優(yōu)質耕地,減輕北方省份水資源和生態(tài)壓力,遏制“北糧南運”加劇勢頭。
從坡度變化看,園林地“上山”、耕地“下山”趨勢初步呈現(xiàn),全國坡度25度以上的坡耕地凈減少132.19萬畝(不含梯田),2度以下耕地凈增加714.7萬畝。
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大力推動支持下,目前我國耕地保護法律體系逐步健全。修訂實施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,首次明確耕地利用優(yōu)先序,增加嚴格控制耕地轉為林地、草地、園地等其他農用地等法律規(guī)定;頒布實施黑土地保護法、糧食安全保障法,頒布土壤污染防治法,保障“吃得放心”;加快推進耕地保護和質量提升法立法進程。
報告也指出,目前我國耕地空間分布格局還需優(yōu)化。北方地區(qū)相對缺水,過度耕種給水資源利用和生態(tài)保護帶來新的挑戰(zhàn)。
同時,全國仍有4800余萬畝25度以上坡耕地(不含梯田),還有相當一部分耕地位于河道、湖區(qū)、林區(qū)、牧區(qū)、自然保護區(qū)范圍內或受到沙化、荒漠化、石漠化嚴重影響,難以或不宜長期穩(wěn)定利用,未來一個時期,位于上述區(qū)域的部分耕地還需逐步調整或退出。